遺產
親人逝去後,家屬不僅需要為親人離世而處理續後事情;然而,如有涉及逝去親人之財產,俗稱遺產,就需要辦理繼承遺產手續。
死亡登記
自死者死亡之日起,其家屬可於2天內到澳門民事登記局辦理死亡登記;
完成死亡登記後,家屬可申請死者的死亡證明書以辦理其他手續。例如:申領死亡津貼、辦理繼承等。
繼承遺產
繼承遺產之人須提起財產清冊程序;如涉及法律問題之爭議及糾紛時,必須聘請律師介入程序。
可繼承遺產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:
死者之成年子女
死者之遺屬內對相關的繼承權不存有爭議
如繼承遺產之人出現下列情況:
死者之子女尚未成年
死者之遺屬內對相關的繼承權存有爭議
有關的程序則需要在法院進行。
資料於2017年4月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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